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杞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

古称雍丘城。

商、西周为杞国都城。

秦为雍丘县,属阳夏郡。

后历为州、郡、县治所。

城始筑于秦。

明崇祯八年(1635年),改为砖城。

清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,扩建。

后称雍丘镇。
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称东娄镇。

1949年,为城关区,后改为一区。

1952年,更名城关镇。

1958年,为金星公社一部,后改为城郊公社。

1960年,城郊和城关公社分治。

1963年,合并称城关公社。

1983年,改为城关镇。

2015年7月,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杞县撤销城关镇设立金城街道,其原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。

2019年9月17日,杞县金城街道挂牌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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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属杞县一、六、七、八区。

1958年分属城郊、裴村店、高阳三公社。

1959年划出属城郊公社。

1961年属城郊区。

1963年复为城郊公社。

1975年増设五里河公社。

1983年改称五里河乡。

1999年撤乡建五里河镇,沿用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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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属圉镇保、青陵保各一部。

清属傅集社、陶陵社、苏木社和荆岗社各一部。

1912年属第三区,又名傅集区。

1935年并为一区。

1944年属芝圃县二区。

1949年复名第三区和傅集区。

1955年并区,仍属第一区。

1957年属傅集中心乡、韦庄中心乡。

1958年建先锋公社。

1961年复改为第三区(傅集区)。

1963年撤区,改称傅集公社。

1983年改称傅集乡。

1995年撤乡建傅集镇,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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圉初为陈邑,名圉城,战国时为魏邑。

西汉置圉县,属淮阳国。

东汉光武元年(25),复名圉县改隶陈留郡。

北魏景明元年(500)复置圉城县,属陈留郡。

唐代废县入雍丘,改称圉镇。

宋、元、明、清称圉镇。

1945年属杞县,称芝圃县。

1955年五区、六区、七区三区合并,称圉镇中心乡。

1958年建水简公社。

1963年更名圉镇公社。

1983年改称圉镇乡。

1994年撤乡建圉镇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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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称高阳里。

汉为高阳亭。

汉后沿称高阳。

宋设高阳乡。

清属高阳社、王堌社、晁村社、赵虎岗社、沙沃社分领其地。

1912年为杞县三区,高水黄苏联保、大小牛屯、王扶金、晁空常、五曹务和、张云口等分领其地。

1944年属达生县第二区。

1949年改为杞县六区。

1958年成立高阳公社。

1983年改为高阳乡。

1990年撤乡建高阳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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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分属西滩保、栗岗保。

清属葛岗社、晁村社、花园社。

1935年属四区。

1949年设西云所葛岗区。

1951年改为九区。

1955年置葛岗中心乡。

1958年建葛岗公社。

1983年改为葛岗乡。

1995年撤乡建葛岗镇,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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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9年,置阳固区。

1958年,改公社。

1984年,改乡。

1996年,撤乡建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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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代,邢口为黄河故道,黄河流经此地,名镇河集。

明代,邢姓人在此摆渡为生,形成地名邢家口,后简化为邢口。

1975年,析傅集公社北部、裴村店公社西南部置邢口公社。

1983年,改为邢口乡。

2001年,撤乡建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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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属郑村保。

清分属袁寨社、山头社、吕兴社、蒜木社。
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属杞县一区。
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,属芝圃县抗日民主政府第八区、克威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三区。

1949年,为陶陵岗区。

1952年,置裴村店区。

1955年,称裴村店中心乡。

1958年,改为裴村店公社。

1983年12月,改裴村店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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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分属板木、瓦岗、付集3社。

民国四年(1915年),为杞县第十区。
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分属圉镇区常宗程、大瓦汤、板吴阵、马赵刘4个联保。

后历为杞南中心分会三分会、芝圃县一区、杞县板木区辖区。

1949年初,分属杞县板木区(四区)、付集区(二区)。

1955年,分属板木、傅集2个中心乡。

1956年,分属板木、瓦岗、傅集3个乡。

1958年,分属傅集、板木2个公社。

1975年,拆板木公社东部12个大队置宗店公社。

1983年,改宗店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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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、清属清陵堡。

民国三十年(1941年),属杞南办事处。
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八月,分属芝圃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一区及第二区一部。

1949年,置板木区。

1955年,改称板木中心乡。

1958年,称跃进公社。

1980年,更名为板木公社。

1983年,改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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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属圉镇保。

清代分属丁村、官庄2社。

1958年,属官庄公社。

1975年,析官庄公社东部建竹林公社。

1983年,改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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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属圉镇保。

清代分属官庄、圉镇、丁村3社。

民国四年(1915年),属杞县第九区。

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,分属杞县二区的官土石、常江邢翟、郭大辘、霍东贾4联保。

后置圉镇区。

1949年,分属官庄、圉镇区。

1955年,属圉镇区;同年12月,属写片中心乡。

1958年11月,属官庄公社。

1961年,改区。

1903年,复公社。

1975年,并庄肖寨、马桥、于堂、粱寨、安桥、姬庄、八里庙、郑寨、程寨、岁洼、张蔡、庄林等15个大队建竹林公社。

1983年,建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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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代分属栗岗保、圉镇保。

清分属小湖、沙沃、傅屯、圉镇4个社。

民国四年(1915年),属杞县第七、第八、第九区。

民国三十一年(1942年),属杞南中心分会五分会。
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,分属达生县第二、第七区及芝圃县第四区。

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1月,分属圉镇区、沙沃区。

1955年,分属圉镇、高阳2个区。

1956年,属圉镇、湖岗、沙沃3个乡。

1958年,属圉镇、沙沃、官庄3个乡;同年8月,属圉镇、沙沃、官庄3个公社。

1975年,析官庄公社叶庄,沙沃公社左洼等10个村,圉镇公社前、后白畅岗等28个村建湖岗公社。

1983年,改湖岗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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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5年,拆傅集公社咸岗,白屯2个大队;沙沃公社苏木、刘庄、陶屯、马房、邓圈、林寨6个大队;高阳公社核桃园、靛池、寺头岗、朱庄、许店5个大队组建苏木公社。

1983年12月,改苏木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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